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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共青团商丘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评选 2020 年度“优秀共青团员”“模范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通知

    2021年03月15日 18:30  点击:[]

    各团总支、各团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五四”运动 102 周年。2020年以来,我校团员青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团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进一步增强,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全面提升,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激励我校广大青年不忘跟党初心、牢记青春使命,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引导激励我校广大基层团组织和先进个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十四五”起航新征程贡献青春力量。校团委决定,在2020年“五四”1期间集中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1.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0年3月)。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2.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3.理论学习积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4.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5.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在本专业成绩突出,两个学期内无重修科目。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6.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团的章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处分;按时缴纳团费,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 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二)模范团干部

    1.距今担任学生团干部一年以上。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2社会主义。

    3.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4.学习刻苦勤奋。态度端正,成绩优良,两个学期内无重修科目;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科技、学术、文艺、体育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且表现突出;经常性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传播青春正能量。

    5、工作能力过硬。能够积极主动、热心地为团员青年服务,积极、主动、创新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

    6.心系广大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号召力。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认真组织主题班会和线上线下团日活动,认真学习线上青年大学习活动,效果良好。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团务工作。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录入率 100%。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聚焦团的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广大青年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贴心人。

    4.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5.团员青年反响好。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6.2020年团费收缴率达 100%,无一名团员流失,学年无一名团员受校纪和团纪处分。

    7. 团支部被校级以上(含校级)组织通报表扬或表彰;团支部成员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竞赛奖励或表彰。

    8. 在团支部“对标定级”中被评定为“一般”及以下等级的不予以评选。

    二、名额分配原则

    校团委根据各团总支基本数据信息,按一定比例进行各奖项的名额分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各学院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控制在本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5%以内;模范团干部申报控制在学院团干部总数的 15%以内;优秀共青团员控制在本学院团员总数的5%以内;

    三、工作要求

    1.坚持严实标准,确保人选过硬。各团总支要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高度重视各类奖项的选拔和申报工作,对拟申报的集体和个人要全面了解和把关,征求推荐对象所在党团组织及有关师生的意见,经团支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并在所在学院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2.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团总支要指导申报集体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1500字以内),请于3月29日下午5点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事迹材料、公示证明无异议材料、汇总表等原件加盖公章一式1份,以 A4 纸双面打印,交至校团委组织部413室。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材料电子版发至sqsytwzzb@163.com邮箱。校团委将按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核,对于各团总支报送对象不符合条件的、逾期不报、材56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 系 人:刘 璐

    电话:0370—3057398

    附件:

    1.各表彰奖项名额分配表

    2. 2020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3. 2020年度“模范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提交电子版时申报类别题目自行修正)

    4. 2020 年度“五四表彰”公示证明(模板)

    共青团商丘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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